闽都民俗园3A级旅游景点整改提升零星修缮项目(监理)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3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 就闽都民俗园3A级旅游景点整改提升零星修缮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闽侯新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此不一致处均作相应修改。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年2月1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年2月1日**时**分;开标时间更改为****年2月1日**时**分。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此不一致处作相应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侯新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