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筑拆房垃圾中转站(北吴路)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8-********
项目名称:建筑拆房垃圾中转站(北吴路)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
预算金额(元): ******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建筑拆房垃圾中转站(北吴路)运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拟为建筑拆房垃圾中转站(北吴路)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0元(投标上限价:******0元)。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出具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或有效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闵行区联农路**9号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纸质文件)并密封,正本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3、开标场所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4、系统中设定的投标人“签到”和“解密”环节等待时间各为 **分钟,超时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场所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闵行区颛桥镇联农路**1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采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安区共和新路****号共和国际商务大厦B座**1室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 话: **********2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