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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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宣恩县椿木营山洪沟治理工程第1次澄清 (标段编号ESXE-******SZ-********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宣恩县椿木营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原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现更正为: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人:宣恩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湖北联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号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