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维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0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维修工程 | ||||
3.原公告的分包名称: | 无分包 城市道路维修工程 | ||||
4.首次公告日期: | ****-**-** **:**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一、原采购文件评审办法中车辆/设备变更为:“1、供应商具备具有生态环境局环保喷码的挖掘机、压路机、再生沥青加热机、摊铺机、铲车、铣刨机设备的一项得2分,最多得**分,设备须提供购买设备发票(设备发票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报价书中,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具备自有沥青拌合站和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的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以环评报告和土地手续(土地自有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为准,并将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报价书中,否则不得分。”二、原采购文件支付方式变更为:项目竣工完成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至合同款的**%,第二年付至合同款的**%,第三年付至工程结算评审值的**0% (以上付款均无利息)。 | ||||
2.更正日期: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号 | ||
联系方式: | **********8 | ||||
2.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号 | ||
联系方式: | **********6 | ||||
3.项目联系人: | 山东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