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试剂及耗材和标准品及对照品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明月-YC****-**2-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试剂及耗材和标准品及对照品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三、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中“2.投标保证金:第一包:****元,第二包:****元,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完成。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电子汇款到账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请汇至以下账户:开 户 名 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 **** **** **** **联 行 号:**** **** ****”更正为“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四、开标时间地点中“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2月9日上午9:**(北京时间)。”更正为“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2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环城西路**9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号九玺广场**5、**7室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雨
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