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货物招标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号线工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 ( 标包二 )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重庆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号线工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 ( 标包二 ) ” 补遗发布 如下: 1. 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内容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质;须具有地铁人防设备自有知识产权或与有知识产权单位签署授权使用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修改为: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质;须具有地铁人防设备自有知识产权或与有知识产权单位签署授权使用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