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一)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 1 | 胃肠镜 | 1台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 |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一)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 1 | 胃肠镜 | 1台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0 |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内容:
(一)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本项目总预算:**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视为无效)
(二)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基本配置:1、胃肠镜系统:
电子内镜图像处理器1台,冷光源1台,测漏器1个,监示器1台,台车1台,图文工作站1套,上消化道电子内窥镜2条,电子大肠内窥镜2条。水泵一台,二氧化碳气泵1台
现更正为: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本项目总预算:**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视为无效)
(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基本配置:1、胃肠镜系统:
电子内镜图像处理器1台,冷光源1台,测漏器1个,监示器1台,台车1台,图文工作站1套,上消化道电子内窥镜1条,电子大肠内窥镜1条。水泵一台,二氧化碳气泵1台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变更后的采购文件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模块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聊城市茌平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聊城市茌平区
联系人:郭院长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孟达商务中心B区1号楼****8室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方式:**********5
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方式:**********5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