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秀山高新区保障房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设计项目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年2月3日发布的“秀山高新区保障房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设计项目”比选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 原比选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比选文件 (含答疑补遗及比选人提供所有资料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比选文件约定的计取设计费方式,我方现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作为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规定所有内容的费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为,设计服务期限为。质量目标及技术标准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更正为: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比选文件 (含答疑补遗及比选人提供所有资料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比选文件约定的计取设计费方式,我方现愿以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元/m 2 )的单价作为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为,设计服务期限为。质量目标及技术标准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本补遗通知发布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本补遗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若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比 选人:秀山华渝置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