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7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FJZD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柏滨路(一段)项目施工补遗书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此次补遗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 **:**时前到达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在****-**-** **:**时前到达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 三、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四、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年2月9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1)。 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承诺函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年2月8日 承诺函 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柏滨路(一段)项目施工补遗书1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年2月9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