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招标(采购)人: 本公司(单位) 拟参加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 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保证金金额: 元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本公司(单位)承诺 (一)符合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 (二)在此次招标采购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 1.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 (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1.投标资格无效; 2.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向招标(采购)人补缴投标保证金,未按期补缴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