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科学技术馆新馆餐厨设施设备和餐厅家具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网》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
| 2、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3、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4、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5、原采购信息内容 |
| 4.1原招标文件第**页1.4.2.7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列入国家CCC认证产品:(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已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年第**号】的产品必须提供通过国家3C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
| 变更为 |
| “3.列入国家CCC认证产品:(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已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年第**号】(不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年第**号】)的产品必须提供通过国家3C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2原招标文件第**页“**、国家CCC认证产品明细表”中删除“5地下一层公众餐厅第**项:录像机”、“**地下一层职工餐厅第**项透明厨房监控系统:网络录像机”、“** 东塔四层公众餐厅第**项透明厨房监控系统:网络录像机”; 4.3原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清单中“地下一层公众餐厅第**项:录像机”、“地下一层职工餐厅第**项透明厨房监控系统:网络录像机”、“东塔四层公众餐厅第**项透明厨房监控系统:网络录像机”三项删除注意事项中“本产品为政府强制性认证产品,需按要求提供3c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
| 6、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科学技术馆 |
|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北角 |
| 联系人:褚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米路北) |
| 联系人:冯新生、徐芳芳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冯新生、徐芳芳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