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明溪县王桥生态观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致各投标人:现对明溪县王桥生态观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的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 本项目招标公告“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4日至****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4日至****年2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
二、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2.1条款资格审查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项8.1条款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2月**日 **:**:**(北京时间)之前。
四、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项**.1条款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①第7点修改为:若设计人未含为完成本项目设计任务所需次要专业设计资质,应在通过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将其次要专业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此产生的设计相关费用全部由设计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的设计总费用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②第**点修改为:根据闽建筑[****]4号及明政办发明电[****]**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省龙头企业及三明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五、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1方案设计优化、序号2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序号3施工图设计提交日期修改为:其中方案设计优化7日历日内提交,(以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审批合格之日计算)。
六、本项目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3节设计服务要求A点修改为设计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应派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与建设各方的联络沟通、工程验收及解决设计方面的问题,设计代表要求从事设计5年以上,可以根据工程进展调整专业人员,但同期不得少于2人;如有设计驻现场代表无法到位,须承担每人每月****元的违约金支付给发包人。
七、招标资料现补充上传。
八、本项目投标须知第**项3.1条款新增: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九、本项目招标公告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十一、本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6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