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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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2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色曲河 德格县第二中学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书**2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将《色曲河德格县第二中学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以此为准。 本项目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金额大小以“招标公告3.1条(类似项目指:****年**月**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按照(川建行规【****】**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为准。 二、其他不变,本次招标投标报名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均以甘孜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招标人:德格县水利水土保持站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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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