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体检中心相关设备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交采购人使用。货款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无息结算。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设备正常运行**个月且无质量等问题后,采购人在**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余款。”更正为:“合同签订,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共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交采购人使用。货款由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无息结算。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天内向中标(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设备正常运行**个月且无质量等问题后,采购人在**天内向中标(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余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遂宁市财政局采监部门****-******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中心医院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德胜西路**7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奥城花园南区商业六栋**0号4层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7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