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远程解密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编号:E******************3“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于****年2月2日发布的澄清修改中第一条“第3章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7条款”仅针对原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第3.1及3.5条款进行修正。在系统生成澄清文件时第3章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7条款:“3.2技术工人配备”条款出现缺失,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该条款不在****年2月2日发布的澄清修改范围之内,该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各投标人仍需按原文件要求执行和响应。现将与****年2月2日发布的澄清修改内容一致的澄清文件重新发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制作。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E******************3“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附属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重新下载并制作。
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