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1,**7.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 ****年武鸣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宁武镇东王村东王屯、东王村圩潘屯) 二、项目编号: E******************1 三、招标人: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东街**号 项目联系人: 卢工 电话: **** - ******2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 8 层 项目联系人: 范栩瑞 电话: ****-******3 五、首次公告日期:**2 ** 年 1 月 ** 日 六、更正日期:**2 3 年 2 月 6 日 七、更改内容: 1、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系统自行下载 。 2、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2月1日9时**分,现确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2月**日上午9时**分。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竣工日期:****年 5月**日”现更正为:“计划竣工日期:****年 6月**日”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招标人: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年 2 月 6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