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人意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表中“标的名称”内容:
| 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年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 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号新华保险大厦**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 ****-********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