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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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充市医学科学产业园建设项目 补遗** 致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3.2和招标公告2.3中计划工期修改为:“总工期 ****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 ** 日历天(以初设图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后开始计算施工图设计时间)(本设计周期內设计单位须提供经主管部门图审通过全套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工期 **0 日历天。” 二、现对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3.1和招标公告2.4中招标范围修改:“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除开连接线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等工作。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体育文艺中心、膳食中心、培训中心、人才公寓、研发中心、写字楼、周转房、停车场、总图工程以及连接线和配建地下管网、路灯、绿化、交安等附属设施]设计文件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最终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现对招标文件公告3.1.1资质要求中“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此条删除。 四、现对招标文件公告3.1.2 中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 ****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 **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提供)”。 五、现对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2(1)和公告3.2(1)中修改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 家(含牵头单位)。” 六、现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修改为:“设计:******** 元(暂估) 施工:**********元(暂估);”。 七、现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 企业资质(设计)修改为:“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得1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得2分,本项满分2分。省外企业参加投标,资质认定以四川省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提供四川省住建厅官网入川企业信息查询页中带有二维码的企业详情查询信息截图)。” 八、现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为:“设计单位人员配备情况: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5分。具有高级职称加0.**分,具有正高级职称加0.5分,本项满分1分。2、 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0.**分,具有正高级职称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加0.**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加0.**分,本项满分1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分,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加0.**分。本项满分1分。4、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5、 设计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证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6、景观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1分。施工单位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得0.5分。2、成本控制负责人:同时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得1分。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有效期内的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得1分。” 九、现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年1年1日以来,独立承建获得过1个市政类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修改为:“****年1年1日以来,独立承建获得过1个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十、现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中”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得1分(提供钢结构加工或制造厂(基地)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应资料,可为投标人分公司具有。”此条删除。 十一、现对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2预付款中修改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中标后,按双方协商执行。 预付款支付期限:中标后,按双方协商执行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中标后,按双方协商执行。”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已最新上传的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南充市顺临建设有限公司 ****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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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