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蓝焰白泉调压站建设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市蓝焰燃气有限公司建设的舟山蓝焰白泉调压站建设工程总承包,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5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挺,投标报价:********.**元,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国君,投标报价: ********元,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
第三中标候选人: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天蒙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佳全,投标报价: ********.**元,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
评标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提供****年4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经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回复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或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5月**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谢凯达,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方新成,联系电话:****-******2。
行政监督部门:定海区住建局,联系电话:****-******9。
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3。
招标人:舟山市蓝焰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 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