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交通综合提升工程一期(海工二路和海工三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经开交通综合提升工程一期(海工二路和海工三路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5月8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开标二室(不见面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舟山嘉弘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毅,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嵊泗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段翔,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5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咏合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国帅,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5日历天。
评标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发现:浙江钱水建设有限公司、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有效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投标人核查发布日期为****年4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包括核查发布日期不一致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询标,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上述3家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时发现:浙江名鸿建设有限公司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傅彦晓C类证书有效期过期。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5情形(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确定该单位情况属实,商务标第一部分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9
代理机构: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
行政监督:岱山县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
招标人: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