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名称 | 镜湖区****号地块住宅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GC****FJ**** | |
标段名称 | 镜湖区****号地块住宅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GC****FJ******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号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健、胡晨皓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芜湖市政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0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刘春 设计负责人:陈斌 施工负责人:李超 | |
证书编号:皖************、**********1、皖************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含图审通过在**个日历天内完成)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2、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1包)**班初中学校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奖项及荣誉 | 1、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 省级优质工程奖; 2、****年优秀建筑业企业; 3、****年优秀建筑业企业; 4、****年优秀建筑业企业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9.**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尹克松 设计负责人:黄鹂 施工负责人:罗江 | |
证书编号:湘****************、**********1、湘****************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含图审通过在**个日历天内完成)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兰溪欣旺达产业园(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滁州市琅琊区光伏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奖项及荣誉 | 肥东县大剧院文化馆:鲁班奖;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7.1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姜涛 设计负责人:李枫 施工负责人:陈欣 | |
证书编号:皖****************、**********0、皖************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含图审通过在**个日历天内完成)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II标段EPC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奖项及荣誉 | 景德镇陶溪川凯悦酒店项目:****-****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5.**元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