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舒城县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阙店乡转辽路2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年舒城县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阙店乡转辽路2 | |||
项目编号 | E**************8 | |||
标段名称 | ****年舒城县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阙店乡转辽路2 | |||
标段编号 | E****************** | |||
招标人 | 舒城县阙店乡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 | 壹仟玖佰零肆万柒仟零柒拾玖元整 (********.**元,含暂列金额****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广场3号楼**层 电话:****-******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年5月6日 | 计划工期 | **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梓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函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内容未按规定填写,资格审查不通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红军村安置小区商2-**4室 | |||
投标价(元) | 壹仟伍佰陆拾伍万零玖佰捌拾肆元捌角捌分(********.**元,含暂列金额****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杨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余王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笃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小河镇农民工创业园综合楼(7号楼)第2层**5室 | |||
投标价(元) | 壹仟伍佰陆拾伍万贰仟伍佰零捌元伍角捌分(********.**元,含暂列金额****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陈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马荣毅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金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霍山华满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0日历天 | |
地址 |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美自然大厦 ****-**** 室(联合体: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9-**号) | |||
投标价(元) | 壹仟伍佰陆拾伍万贰仟伍佰叁拾肆元零壹分(********.**元,含暂列金额****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黄玉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方振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年5月7日-****年5月9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舒城县阙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舒城县阙店乡街道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