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黄山市黟县宏村周边水体风险防控与生态修复项目EPC(HJYGC****G**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号(联合体成员: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层) |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号 | / | ||
资料公示 |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万元 工程建安费:****.**万元 | 设计费:**.**万元 工程建安费:****.**万元 | / | ||
工期 | **5日历天 | **5日历天 | /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书,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书,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业绩:盐城市亭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设计业绩) 安庆市城区沿江两湖三河坡岸缓冲带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施工业绩和负责人业绩) 荣誉:南京市溧水区金毕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荣获二?二?年度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业绩:雨山区八段沟水系碱性废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施工业绩和负责人业绩) 马鞍山市雨山区八段沟下游水系河道整治提升工程勘查及设计项目(设计业绩) 荣誉:/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郭秋芬 施工负责人:汪新明 设计负责人:管凛 | 项目总负责人:陈俊 施工负责人:徐庆荣 设计负责人:王爽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 | 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 | / | ||
证书编号: | 项目总负责人:皖 **************** 施工负责人:苏 **************** 设计负责人:******9 | 项目总负责人:皖 ************ 施工负责人:皖 ************ 设计负责人:********** |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黄敏 | 张景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招标人 | 名称 | 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黟县宏村镇际村西路**0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王先生 ****-******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屯溪区花山路**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2号三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付女士****-******6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联系人:付女士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