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夹浦镇喜鹊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A********************** | |||||||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浙江崇业建设有限公司 | ****** | 金晶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1 | 浙江崇业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金晶 | D级 | 6.**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浙江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最新的投标保证金免缴的A级信用评价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2 | 浙江中德建设有限公司 | 改变了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定综合单价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否决投标的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3 | 浙江中蓝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否决投标的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4 | 长兴文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否决投标的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5 | 湖州中昱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否决投标的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顾工 | 联系人 | 王喆 |
地 址 | 湖州市长兴县夹浦新街**号 | 地 址 | 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楼 |
电 话 | **********9 | 电 话 | **********3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9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8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