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东兴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东兴市人民法院****年集约化送达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FCZC****-C3-****3-GXHS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七、预算总金额: ****** 元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吴琴(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李春青,曹勇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鸿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怡婷
联系电话: **********3
地址: 东兴市北仑大道**5号
2、采购人名称: 东兴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 吴琴
联系电话: ****-******0
地址: 广 西东兴市北仑大道**1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广西鸿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