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年水毁修复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鹤山区****年水毁修复工程开标会议于****年4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第四开标坐席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项目名称:鹤山区****年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编号:HBZRJY-****-**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张乐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娄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邢珊珊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3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春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张灿灿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4月**日至****年5月6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8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鹤壁市鹤山区水利局
地址:鹤壁市鹤山区政府3号院
监督电话:****-******0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鹤山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政府3号院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2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建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与闽江路交叉口东北角诚诚大厦****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