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LZB[CS]******2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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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层A区-****(自贸试验区内) | 3,**0,**0.**元 | **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类(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详细内容见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 项 | 唐金平 | 闽**************** | 3,**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美胜 |
评审专家: | 高玉东 、 林思强 、 吴晓静 、 杨建林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公司一次性付清,开户名: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2.**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泉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福建天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盖章,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情况:福建慧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受8%的加分;福建省万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受6%的加分;福建南广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享受6%的加分;福建金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受4%的加分;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受6%的加分;福建亘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享受4%的加分;龙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享受4%的加分;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享受6%的加分。
4、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3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青青、肖庆华
电话:****-********
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