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sjxzb[GK]******2
二、项目名称:五四路办公区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州米食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 **8,**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五四路办公区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类(福州米食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餐饮服务 | 餐饮劳务服务 | 餐饮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年 | 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方嘉晋 |
评审专家: | 林红 、 付勇清 、 曾美玲 、 张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各合同包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万元以下:1.**%;?(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世纪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帐号:******************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五四路办公区机关食堂劳务服务: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州蓝天创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关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福州蓝天创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本项提供的材料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故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中标人福州米食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世纪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8号恩特楼B座**1室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英
电话:**********9
福建世纪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