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郎溪县梅渚镇九华新城北侧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科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 | |
项目名称 | 梅渚镇桃园村****年精米加工中心设施建设到村产业项目 |
项目编号 | LXX-GC-GK-******5 |
开标时间 | ****年4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善磊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建设西路南侧 | |
投标报价: ******8.**元 | |
工期:**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0.**分 | |
项目负责人:庞晶晶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中颍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慎城路与经三路交汇处国宾府6幢一单元**8/**8商铺 | |
投标报价: ******6.**元 | |
工期:**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0.**分 | |
项目负责人:刘毅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沁泽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工业开发区新石路 B** 号 | |
投标报价:******1.7元 | |
工期:**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陈雨婷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苏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远畅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巨森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稳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鑫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荣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泽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兴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朗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鑫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皖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腾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广德鑫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宣城市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芜湖欣丰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4月**日-****年4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万工,联系电话:**********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 二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