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秦皇岛支队营房及附属设施修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市鑫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东段**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秦皇岛支队营房及附属设施修缮项目施工范围: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以及完成验收、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日历日
项目经理:吴焕甫
执业证书信息:证书:建筑工程师职称证 编号:******0;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编号: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罗铁强(采购人)、王丽艳(组长)、刘忠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秦皇岛支队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秦青路2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开发区六盘山北路6号****室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玲
****-******9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