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家电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六安市叶集区展兴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六安市叶集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家电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JQT******2)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4月**日9时**分在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徽中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六安市叶集区陈礼夫电器商场 | ******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六安市军上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0.** |
2、其他情况:安徽省田保家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技术标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1条规定,形式评审不通过;六安市叶集区当代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1项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安徽美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付款账户非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1项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年4月**日至****年4月**日。
招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展兴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展兴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S1#楼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徐先生
电话:****-******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S1#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王工、鲍工
电话:****-********、****-******9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