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含新公安局、司法大楼)物业、保安服务项目复议(第1次),由陇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实施,于****年**月**日**:**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公告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收到3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是陕西金海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碧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鸡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有效性、完整性审查和综合评审打分,推荐了成交候选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价情况(若多轮报价,则显示多轮报价情况)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首轮报价 | 最终报价 | 是否享 受价格 折扣 |
1 | 陕西金海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是 |
2 | 陕西碧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是 |
3 | 宝鸡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是 |
二、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陇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含新公安局、司法大楼)物业、保安服务项目复议(第1次)根据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资格审查小组对3家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了审查,3家供应商的资格均符合采购文件中资格要求,0家单位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成员按照采购文件中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要素的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了逐一审查,3家供应商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三、综合评审排名
陇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含新公安局、司法大楼)物业、保安服务项目复议(第1次)根据采购文件的综合评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对3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打分后排序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报价分 | 综合分 | 总分 | 排名 | 核心产 品品牌 |
1 | 陕西金海岸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1 | |
2 | 陕西碧佳园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 9.** | **.** | **.** | 2 | |
3 | 宝鸡乐家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 9.** | **.1 | **.** | 3 | |
四、评标结论
陇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含新公安局、司法大楼)物业、保安服务项目复议(第1次)综合以上情况,磋商小组成员依照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的要求,综合打分后排序如下:
第一名:陕西金海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名:陕西碧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名:宝鸡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