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江西锐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观上镇观中路6号 | **6,**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江西锐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警械设备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个) | **6,**0.** | **6,**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晓晴、胡章林、宋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四川万科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奥明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为相同品牌,根据谈判文件第**页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四川奥明琪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孚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8号(阳光华苑小区旁边)2楼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2
四川孚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