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甘孜县****年甘孜镇甲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龙潭工业园4幢4单元4楼1号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甘孜县****年甘孜镇甲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编制、实施时现场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服务工作。 | 1、工程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编制、实施时现场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服务工作。 2、本工程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且满足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及采购人所需的各项使用功能。 3、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对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对所出具的结果应负法律责任。 4、供应商应承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审图机构的审查 5、成果要求:工程设计文件均需提供正式文件一式6份,电子文档 1 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本工程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且满足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及采购人所需的各项使用功能。 | **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东明、张崇林、于堂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甘孜县滨河西路**2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青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4栋**1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
电话:**********1
四川青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