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 |
2、采购项目名称: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抽检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嵩县政采磋商(****)****-1号 | 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抽检项目 | 新乡市永平食品检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太行大道西段路南潜龙工业园**#楼 | **5,**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抽检项目 |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至****年**月**日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吴苏阳,王朝霞,赵乐乐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收费金额:5,**5.**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 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嵩县嵩州路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开信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层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