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2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取费基数**%
(3)质量目标: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8-****)相关要求
(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总监理工程师:罗冰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高级工程师 ****B******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取费基数**.3%
(3)质量目标: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8-****)相关要求
(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总监理工程师:王兵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 S************5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陕西华大土地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取费基数**.7%
(3)质量目标: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8-****)相关要求
(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总监理工程师:赵耀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 ******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鸣曦,居东红、韩晁晞
联系电话:**2-********,**2-********
电子信箱: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