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 |
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街道办事处闫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Z**********1 | | 河南瑞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圣相北路**号 | **9,**7.**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街道办事处闫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 **日历天 | 蒋玉 | 豫************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靳平均、万明、邓锋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文执行 |
收费金额:8,**3.**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函应当包括的内容须符合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街道办事处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湘江路与五一路交叉口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0 号 1 号楼 2 单元 6 层 **6 号 |
联系人:吕先生、万先生 |
联系方式:****-******6或**********3、**********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
联系方式:****-******6或**********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