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泸县海潮镇垃圾转运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镇街村 | 1,**3,**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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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处理服务 | 泸县海潮镇垃圾转运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 为优化泸县海潮镇7个村1个社区的环境卫生,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海潮内7个村1个社区垃圾清运服务,并将原有的**个勾臂箱和**个垃圾坑更换为大型垃圾桶**0个 | 1.负责泸县海潮镇垃圾转运服务外包项目采购进行采购,完成泸县海潮镇镇内7个村1个社区的垃圾转运至纳溪区天仙硐垃圾压缩转运站。 2.负责对运输车辆维修、燃油、年检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垃圾运输车驾驶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为其购买五险、意外(雇主)险及工资、工作服、劳保、工具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垃圾压缩站检查接待活动时站内及进出站道路卫生保障工作。 5.负责对内、对外对接、洽谈及公文编制及传达。 6.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处理。 7.负责配合政府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及审核工作。 8.应根据本项目需求,配备满足本项目所需的人员。 9. 将原有的**个勾臂箱和**个垃圾坑更换为大型垃圾桶**0个 |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期,不再续签合同 | (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5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及管理,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项目监管等单位对作业、安全、人员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 1,**3,**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强(采购人代表)、涂国富、陈国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收费标准收取,不足****元的按****元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依据泸市财采〔****〕**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潮镇兴盛社区**0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硕纳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海潮镇高店街2段**号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8
四川硕纳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