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DYGQT****-******-** 一、招标概况 当阳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1(三标段)于****年3月**日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年4月**日9时**分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基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辉阳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元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6.**(元) | ******6.**(元) | ******1.**(元)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4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9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1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 | (鄂)JZ安许证字[****]****** | (鄂)JZ安许证字[****]******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赵文华,注册建造师,鄂建安B(****)******2 | 张环,贰级建造师注册证,鄂************ | 向晶晶,建造师证,鄂************ | 技术负责人 | 徐伟,中级职称,E3 ******** | 徐彬,职称证,GB-********5 | 林镛淼,职称证,********** | 施工员 | 王梅,岗位证,******************3 | 刘俊,土建施工员岗位证,******************7 | 潘加松,职业培训合格证,******************2 | 质量员 | 黄秀兰,岗位证,******************8 | 韩梦,土建质量员岗位证,******************7 | 张贤,职业培训合格证,******************3 | 安全员 | 张胜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鄂建安C2(****)******7 | 雷满,安全生产考核证,鄂建安C2(****)******1 | 何晓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0 | 材料员 | | 孙颖辉,材料员岗位证,******************9 | | 资料员 | | 张丽,资料员岗位证,******************1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湖北基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夷陵区G**8武大线K**0 **0-K**6 **0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 **7 | 唐潇峡 | | S**7 殷莲线 K**+**5~K**+**1 处边坡治理工程 | 下浮5% | 罗茜 | | 太平溪集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市政及景观) | **9.****** | 彭亮 | | 辉阳集团有限公司 | 冯家湾社区紫荆花园小区滑坡治理工程 | **.3万元 | 杨义德 | | 资丘镇万里城村不稳定边坡等三处排危除险工程 | **.**万元 | 金晨 | | 湖北元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兴山县****年小型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一标段) | **.****** | 何迎春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年4月**日**:**(北京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参与评审的投标单位共3家。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了形式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了资格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了响应性评审,进入详细评审。 二、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综合实力及其他评审因素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评分,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排序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 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基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辉阳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元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王海监督人:郑红斌、谭琛代理机构人员:曾林燕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4月**日**时0分至****年4月**日**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阳市林业局) 电话(传真):**********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9 3.行业主管部门: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传真): ****-******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