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编号 | 云罗出挂〔****〕**5号 | ||
标的物名称 | 罗定市罗镜镇罗镜中心小学西侧商住用地 | 出让/转让年限(年) | **、** |
面积(平方米) | 7,**0.**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1,**0 |
用地性质 | 住宅用地 | 最高报价(万元) | 1,**0 |
最高报价人 | 区燕梅,向艳红,刘广铵 | ||
备注 | (一)竞买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申请竣工验收。在这个时限未能建成投入使用的,按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的规定,土地出让方将有权依法、依规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该建设项目用地。(二)竞得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通知》(粤建房[****]**2号)以及《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7-****)要求,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0平方米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应为独立成套的单体空间,设置在方便居民出入的楼层和方位,拥有独立使用通道,满足社区居委会“一站式”服务和居民集体活动需要,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要求,配备独立水、电、通讯等基本设施并进行简单的装修,达到使用条件。配建完成并竣工验收后,竞得人依规将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罗镜镇人民政府使用管理。(三)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罗定市加强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罗府办[****]4号)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义务所需要的费用。 |
特别提醒:最高报价人须向出/转让方提供资料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确定为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