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年4月**日**时**分组织的前锋区采购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装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中选单位为: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费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等文件规定降低**%收取。
公示期限:****年4月**日至4月**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存在异议或意见,请通过来访或书面来函方式提出,并对提出的问题提供相关线索或可提供调查的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唐先生 **********1
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年4月**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采购人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