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及村道安防工程监理服务(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GC****JT****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及村道安防工程监理服务(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GC****JT******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与凤河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邢主任 **********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路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蔡灵芝 **********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南京安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
费率(%) | 0.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程斌 | |
证书编号: JGJ******1 | ||
证书名称: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乌玛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工 加分业绩:晋江市龙狮路(龙湖段)工程; 溧阳市南大街、溪缘东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西湖西路(世纪大道-通湖大道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XHXL-JL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 清流龙津至彭殊公路二期工程; 浦口区赭洛山旅游断头公路建设工程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
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顾涛 | |
证书编号: JGJ******1 | ||
证书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光山县杨湾大桥至沪陕高速十里镇出口连接线新建工程 加分业绩:国道**2嘎鲁图至补浪河(蒙陕界)段公路工程; 国道**8线嘎鲁图至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段一级公路;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西峡至淅川段淅川境北连接线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S**9线韩庄至霍庄段改建工程; G**7线长葛黄河路口至长社路口大修工程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江苏隆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
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葛于禄 | |
证书编号: JGJ******5 | ||
证书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颍上县颍河六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3国道灌云北环段(**4国道至**6省道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G**3GY-JL标段); **1省道睢宁段路面改造工程; 彭城市三环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 宿迁市****年度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连云港市****年**0国道东海段养护大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单位业绩相关截图未见监理单位名称,无法证实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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