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 | N******************1 |
标段名称 | 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 标段编号 | N********************** |
招标人 |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控制价 | **.****万元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子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及标室 | 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万元) | **.** | ||
工期(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 | 质量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
项目负责人 | 孔娟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执业证书 CS********5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张剑、张彦平、王强、李新伍 | ||
业绩荣誉 |
企业业绩: 1.张家口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钻石南路便道改造)设计 2.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津洋口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市政工程(星城二路、星城路、潘家塘路、龙舟大道) 3.蠡县永盛大街(S**2-平安路)及工业大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4.成安县城区及经开区排水及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企业荣誉:惠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项目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 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等级: / 证书号:ISCC**Q****R1M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等级: / 证书号:ISCC**E****R1M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等级: / 证书号:ISCC**S****R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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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 ||
投标报价(万元) | **.**** | ||
工期(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 | 质量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
项目负责人 | 王旭芳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执业证书 CS********5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蒋新民、侯欣欣 | ||
业绩荣誉 | 企业业绩: 1.光明大道(天柱路至天华路段)道排工程设计项目企业荣誉: 2.汉口历史风貌区江汉区南部片区改造二期工程-道路整治提升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 3.****年龙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企业荣誉:/ 项目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 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等级: / 证书号:****2Q****6ROS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等级:/ 证书号:****2S****4ROS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等级: / 证书号:****2E****3ROS | ||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万元) | **.**5 | ||
工期(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 | 质量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
项目负责人 | 张壮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CS********6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 应煜、蒋洪明、姚合美 | ||
业绩荣誉 | 企业业绩: 1.桂林市排水管网翻新维修工程设计服务 2.临沧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二期项目一标段总承包 3.玉溪市江川区“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 企业荣誉:/ 项目负责人资格:/ 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级: / 证书号:****2Q****2R3M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等级: / 证书号:****2E****6R3M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等级: / 证书号:****2S****6R3M | ||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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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与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投诉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九部委第**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招标人 |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宁城县党政综合楼5楼 |
联系人 | 张维维 | 受理电话 | ****-******6 |
行政监督单位 |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宁城县党政综合楼5楼 |
联系人 | 刘一晗、王洪蛟 | 受理电话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