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0KA炭素翻车机卸料系统改造项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B****4)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0KA炭素翻车机卸料系统改造项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ZB****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泊头市京润除尘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合格 | **天 |
2 | 泊头市鑫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 合格 | **天 |
3 | 包头市泽润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0.** | 合格 | **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泊头市京润除尘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泊头市鑫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包头市泽润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工作部),电话:****-******5 ,邮箱:**********@qq.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联系人:张明泉
电话: **********9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号9层
联系人:马辉
电话:**********7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