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泸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旭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集镇大田北街**号2栋 | 6,**1,**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旭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泸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 四川鑫宏祥等 | 定制等 | 1(m) | 6,**1,**1.** | 6,**1,**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宁、杨帆、邹文斌、唐成志、刘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及发改办价格[****]**7号通知规定,按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四川旭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8-********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