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CX[GK]******1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宁德市蕉城南路**号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福安市公安局****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卢军 |
评审专家: | 张祖强 、 田斌 、 李晓云 、 张书儿 、 汪宏伟 、 周传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元收取。②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向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户名:福建省创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富阳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经评审,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退还中标人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中标人须提供二套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上传投标(响应)客户端时所制作的投标文件一致,不允许更改)供归档使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创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晟.银座****-2室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8
福建省创新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