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偃师区****-****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偃师政采磋商(****)****号 | |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号**楼 | **9,**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偃师区****-****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舟林,吴立宏,牛喜超(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号文,发改价格[****]**4号文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
收费金额:**,**2.**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号 |
联系人:牛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三环路**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4号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