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年度物资运输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 |||||||
(公示期:****年4月**日——****年4月**日) | |||||||
项 目 名 称 | 涪陵卷烟厂****-****年度物资运输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FYZB****-** | ||||||
招 标 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 | |||||
涪陵卷烟厂****-****年度物资运输服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宏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峰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宏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不含税投标单价合计 ) | ****.**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Q | ||||||
监督部门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3-********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年4月**日 | ****年4月**日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3、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