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城小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三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 |||||||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发布日期:****年4月**日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 之城小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 装(三标段) | 交易编号 | E********************** | ||||
招标人 | 兰州润兰之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金恒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7 | ||||
开标时间 | ****年4月8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 ||||
中标人信息 | |||||||
排序 | 中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技术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 | 朱伟华 | **C******9 | |||
备注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4;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