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何湾镇呈祥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GC****SZ****(任务书编号:FS**************号) | |
标段名称 | 何湾镇呈祥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GC****SZ****** | |
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南陵县**0县道何湾镇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辉 **********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写字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媛媛 **********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雄姿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张金明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繁昌区****年度荻港镇鹊江村庆冲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 2、藏马镇丁家皂户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3、曲水县协荣村四、五、六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生态宜居建设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财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郭丽敏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2、务川自治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双东镇乡村振兴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聚杰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徐荣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丰顺县埔寨镇连线连片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项目(EPC)总承包; 2、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东村美丽乡村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2、安徽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信息一览表》所确定的计划工期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3、安徽丛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4、芜湖吉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5、芜湖龙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6、江苏宗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7、安徽浔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8、安徽畅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信息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要求不符。 9、安徽菱宇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安徽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不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条款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